释义 |
当事人可以对下列案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 1.侵害人格权的案件。 2.侵害身份权的案件。 3.侵害财产权的案件。 4.侵害婚姻关系的案件。 5.侵害死者名誉权、隐私权等人身权以及非法利用、损害遗体、遗骨,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遗体、遗骨的案件。 6.违约造成精神损害的案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