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开庭第一步是书记员核对到庭人数,核对原告、被告、 律师 的 身份证 、律师证等资料,核对完毕法官会敲锤宣布开庭,然后法官会宣布法庭纪律,要求关闭手机,不准随便说话,旁听人员不准记录,法官要求原告表达 诉讼 请求,宣读 起诉书 事实和理由,法官要求被告对原告的诉讼请求发表意见,法官对事实进行调查,原告提出 证据 ,并说明证据证明事项。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一条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九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