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定金的定额不能超过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多少 |
释义 | 法律分析:定金的比例不能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如果在合同中规定定金的比例超过了20%,那么超过的部分不能起到定金的担保作用,只能算作是预付款,但20%以内的部分还是有效的。 一、定金收据算不算合同 这种情况也属于合同的。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二、交了定金不签合同应该怎么办 交了定金,没签合同,解除合同时不能要求退还定金。如果对方违约,合同中约定了违约责任的,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没有约定违约责任的,可要求对方赔偿因对方的违约行为所造成的实际损失。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发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三、购房定金条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定金条具备以下条件的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第一,需要确定写为“定金”而非“订金”;在定金的情况下,定金条款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定金是否已经交付。《民法典》规定,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等。 第三、定金不能超过合同交易金额的20%,超过部分不具有定金的效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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