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跟正常薪资计算标准一样。 日薪资计算的两种方法: A、每月按平均法定工作天数21.75天计算。 日薪资=月标准薪资÷21.75 20.83天是按全年365天减去104个公休假日,再除以12个月计算求得。 在这种计算方法下,公休日、法定节假日缺勤不计算为缺勤天数。 B、每月按平均日历天数30天计算。 日薪资=月标准薪资÷30 在这种计算方法下,公休日、法定节假日缺勤计算为缺勤天数。 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二、日薪资、小时薪资的折算 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薪资,即折算日薪资、小时薪资时不剔除国家规章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薪资、小时薪资的折算为: 日薪资:月薪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薪资:月薪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单位安排职工“轮休”不发放薪资是违法的。为应对生产任务下降,节约成本,公司单方作出“轮休”决定,并规章在休息期间没有劳动报酬,这是不符合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公司此举单方变更了劳动合同中的工作时间和劳动报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章,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章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