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律师会见地点是律师与当事人沟通交流的场所,直接关系到律师职业形象的塑造。但是,法律并没有对律师会见地点做出具体规定。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十七条:律师应当在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内、律师协会规定的场所或者其他依法设立的场所接受当事人、群众和单位的委托,开展法律业务活动。 2.《律师职业道德规范》第十二条:律师应当在规定场所接待当事人和委托人,不得在场所以外接受委托,不得安排不正当的场所接待当事人和委托人。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律师执业活动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律师接待当事人应当有接待室、谈话室或者会客室,不得在公共场所、住宅区内、商业场所、娱乐场所以及其他不适当的场所接待当事人。 综上所述,虽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律师会见地点的具体要求,但是律师应当在规定场所接待当事人,保证会见场所合法合规、舒适便捷,以维护律师职业形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