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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设立企业集团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释义
    设立企业集团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集团设立登记申请书》(母公司加盖公章);
    2、母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母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集团章程(母公司加盖公章);
    4、集团成员申请加入集团、承认集团章程的文件;
    5、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持股证明或者出资证明;
    选择提交:子公司登记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子公司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复印件、子公司出具的股权证复印件。
    6、集团成员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注:企业法人依照《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申请企业集团设立登记适用本规范。
    《企业集团设立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以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企业登记网》下载或者到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母公司加盖公章。
    一、法人变更流程
    1、《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企业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2、《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本人签字,企业加盖公章);
    3、主管部门(出资人)根据企业章程的规定和程序出具的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任职证明应依照企业章程的规定明确任命职务;章程规定职务空缺、以副职代理法定代表人的,应在其任职证明中明确章程规定职务空缺,由副职代理法定代表人。
    4、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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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 4:4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