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补签劳动合同不代表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间消失,劳动者依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至签订之日;但是将劳动合同的签字日期倒签法定期限内,或者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期间包含了已经履行的事实劳动关系期间,劳动者则不能再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