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退税是零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平时没有缴纳过个人所得税,所以在进行年度汇算清缴后自然不存在退税的情况; 2、预缴税费与实际应交税费相同,不需要退税或者补税; 3、计税退税过程有误,没有正确填写退税项目,在进行个人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时,正确填写扣除项目,汇算后即可退税,如果没有正确填写,也有可能出现应退税额是0的情况; 4、计税方式不对,选择工资薪金修改一下计税方式,然后重新计算; 5、年终奖可以选择单独计税或并入综合所得计税两种计税方法,两种方法都选择一下试一试,择优使用。 个人所得税退税标准: 1、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 6 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 2、年度有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申报扣除的; 3、因年中就业、退职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减除费用 6 万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企业(职业)年金以及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等扣除不充分的; 4、没有任职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通过年度汇算办理各种税前扣除的; 5、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年度中间适用的预扣率高于全年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的。 综上所述,个人所得税的退税要符合规定的程序,在退税办结时,需要出具相关的证明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二条 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退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