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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债务方拒绝承认欠款,如何证明债权存在?
释义
    法律分析:债权证明是指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前,债权人出示证明其拥有债权的证据。常见的债权证明包括欠款借据、合同、发票、转账凭证等。债务方拒绝承认欠款时,建议先与其协商解决;如果无法协商,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并出示债权证明材料。同时,可以向银行或第三方机构出具委托书,要求其尽力协调解决该债务。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六条:债权人提出要求履行债务时,应当出具证明其拥有债权的证据。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一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有权要求对方履行合同。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当事人提出诉讼请求,必须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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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23:1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