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1、参保职工的社会保障卡 2、发票原件(生育和产检) 3、医疗费用明细、出院记录、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服务证、新生儿医学证明、结婚证、夫妻双方身份证(证件类需提供原件与复印件) 4、《无锡市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单位加盖并填写好单位银行开户信息,异地生育必须在生育前办理备案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