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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司损失由员工赔偿吗?
释义
    法律分析:一、公司损失由员工赔偿吗?
    员工给公司造成损失需根据情况进行赔偿。1、如果公司和员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员工的赔偿责任,并且公司在可以完成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员工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2、员工如果因为违章操作,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比如喝酒后失误,结果工作时造成了损失。需按比例进行赔偿;3、员工正常工作不存在主观故意的或者因为一般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员工时职务行为时不承担责任。
    二、员工赔偿公司损失上限
    员工赔偿公司损失上限是20%,具体如下:
    1、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2、一般而言,劳动者赔偿用人单位经济损失应以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为限。具体可以联系当地劳动局咨询。劳动分局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市制定的劳动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情形主要包括:
    1、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导致企业损失:如劳动者未履行提前通知义务而径自离开工作岗位,使得短期内企业无法补充人员或者,有些公司的重要项目可能因劳动者的不辞而别而无法完成,造成外部的商业违约风险,间接给公司造成损失;
    2、劳动者违反相关约定导致企业损失,如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泄漏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从而导致企业利润下滑产生经济损失;
    3、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劳动者职务行为导致企业损失,主要表现为没有按照岗位职责履行自己的义务,有未尽职责的严重过失行为或者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的故意行为,使用人单位有形财产、无形财产遭受重大损害的情形。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
    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
    劳动者工资;
    (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
    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
    劳动者工资;
    (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
    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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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1 1:0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