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2)把机动车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的;(3)驾驶无牌无证机动车的;(4)挪用、转借机动车牌证或驾驶证的;(5)涂改、伪造、冒领机动车牌证、驾驶证或者使用失效的机动车牌证、驾驶证的; (6)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7)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或者穿越中央分离带掉头、转弯的;(8)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停车的;(9)在高速公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 机动车驾驶员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一次记6分:(1)不按规定停车或车辆发生故障不立即将车移开,造成交通严重堵塞 的;(2)逆向行驶的;(3)饮酒后驾驶车辆的;(4)驾车穿插、超越警车护卫的车队的(5)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的;(6)驾车下陡坡时熄火、空挡滑行的;(7)行经铁路道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8)客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9)在高速公路上客车开车人超过核定人数的;(10)在高速公路上客车载人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的;(11)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超车或者变更车道的;(12)在高速公路上驾驶转向器、制动器、灯光装置等机件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条 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法。 第三条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