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权转让登记后是否可以解除合同 |
释义 | 一、股权转让登记后是否可以解除合同 股权转让办理转让登记后,股权转让就完成,股权转让合同就会终止。股权转让合同终止后,不能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七条【债权债务终止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三条【股权转让的变更记载】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二、合同解除方式有哪几种 合同的解除有三种类型。分别是: 1、双方协议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单方约定解除: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立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3、单方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共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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