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代书遗嘱的生效条件有以下五个。第一,有两个以上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见证人;第二,遗嘱人口述,其中一个见证人写下来,形成书面文字当众宣读;第三,见证人不能是遗产利益直接或者间接相关人;第四,注明具体的年月日;第五,要有见证人和遗嘱人的签名。遗嘱人因为疾病或者文化程度等因素不能完成遗嘱可让他人代写。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