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但有约定除外。以下情形属于夫妻一方财产:1.婚前财产;2.因身体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应当归一方的其他财产。 法律分析 婚前财产是个人财产,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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