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规定工伤待遇有哪些 |
释义 | 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二、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经劳动能力委员会的鉴定,达不到伤残等级的,可享受如下工伤待遇: (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 (2)停工留薪期内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 (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 认定为工伤待遇具体有哪些 认定为工伤的,待遇具体有这些:1、依法享受停工留薪待遇,但停工留薪期不超过12个月;2、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3、住院治疗期间按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三分之二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等。 工伤职工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情形有哪些 下列情形工伤职工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拒绝治疗的。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二条 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梁广宙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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