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财产公证所需的材料有哪些? |
释义 | 离婚财产公证需提供:1.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2.子女户籍证明;3.离婚协议草稿;4.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车行驶证、存单等;5.其他公证需要的证明材料。离婚财产公证所需材料如下: 1、当事人双方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和结婚证。 2、子女的户籍证明。 3、离婚协议草稿。 4、有关财产所有权的证明材料,如房地产权证、车辆行驶证、存款单等。 5、公证员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