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而言,是否包括了别人赠送的房产? |
释义 | 夫妻共同财产有例外,遗嘱或赠与合同中只归一方的财产为个人财产。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但继承权利本身不能共有。若一方放弃继承,另一方不能提起诉讼。别人赠送的房产一般算夫妻共同财产,但是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这是为了尊重遗嘱人或赠与人的自由意志。根据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四项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但是夫妻享有的继承权利本身,另一方不能共有,双方分享的只是继承得来的财产。因此,如果作为继承人的一方放弃继承,另一方以损害其权益为由提起诉讼,原则上不应该予以支持。《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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