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拘留的程序是公安机关必须出示拘留证执行拘留;拘留后应24小时内送达看守所并通知家属。拘留的期限是十天至三十七天。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认为被拘留的人需要逮捕的,应当三日以内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