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频繁的发短信和打电话会构成骚扰罪吗? |
释义 | 频繁发短信和打电话不构成骚扰罪,但严重者会受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第5款,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信息,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者,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可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法律分析 1、频繁的发短信和打电话不会构成骚扰罪,但是严重者会被处罚。 2、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五款规定: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拓展延伸 骚扰罪的法律标准和适用范围是什么? 骚扰罪的法律标准和适用范围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于频繁的发短信和打电话等行为是否构成骚扰罪,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一般来说,骚扰罪的法律标准包括:行为的频繁性、对被害人的困扰程度、被害人的感受等因素。适用范围则涵盖了个人之间、个人与企业之间、个人与政府机构之间等各种关系。具体判断还需考虑当地法律法规和相关司法解释。因此,如果您遇到类似情况,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具体的法律意见和建议。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五款的规定,频繁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其他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信息可能构成骚扰罪,严重者将受到处罚。然而,骚扰罪的法律标准和适用范围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包括行为频繁性、困扰程度和被害人感受等因素。建议遇到类似情况时,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具体的法律意见和建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二章 犯罪 第三节 共同犯罪 第二十九条 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一节 扰乱公共秩序罪 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二节 妨害司法罪 第三百一十五条 依法被关押的罪犯,有下列破坏监管秩序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殴打监管人员的; (二)组织其他被监管人破坏监管秩序的; (三)聚众闹事,扰乱正常监管秩序的; (四)殴打、体罚或者指使他人殴打、体罚其他被监管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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