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拍卖合同能否约定委托期限? |
释义 | 委托拍卖机构拍卖,委托合同要不要约定委托期限,由当事人协商确定,但一般情况下要约定期限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四十四条,委托拍卖合同应当载明以下事项: (一)委托人、拍卖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二)拍卖标的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 (三)委托人提出的保留价; (四)拍卖的时间、地点; (五)拍卖标的交付或者转移的时间、方式; (六)佣金及其支付的方式、期限; (七)价款的支付方式、期限; (八)违约责任; (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一、投资合同怎么写 投资合同主要写明以下几点即可: 1、投资双方当事人详细信息; 2、委托投资事项; 3、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4、投资结算方式; 5、违约条款; 6、争议解决方法。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二、法院拍卖房子后多长时间能执行下来 拍卖是专门从事拍卖业务的拍卖行接受货主的委托,在规定的时间与场所,按照一定的章程和规则,将要拍卖的货物向买主展示,公开叫价竞购,最后由拍卖人把货物卖给出价最高的买主的一种现货交易方式。 法院执行过程中,对房屋的拍卖没有确定的时间限制。根据实践情况,一般可在六个月左右完成。 1、查封涉案房屋,委托评估机构进行价值评估。一般需要两个月左右。 2、委托拍卖机构进行拍卖,不能拍卖成交的,还需要降价并再次委托拍卖。每次时间在两个月左右。 3、另外,法院查封裁定书、评估报告、拍卖裁定书都需要送达双方当事人,这也需要时间。如果无法送达相关法律文书,需要公告送达,公告期限是两个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 第四十四条委托拍卖合同应当载明以下事项: (一)委托人、拍卖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二)拍卖标的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 (三)委托人提出的保留价; (四)拍卖的时间、地点; (五)拍卖标的交付或者转移的时间、方式; (六)佣金及其支付的方式、期限; (七)价款的支付方式、期限; (八)违约责任; (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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