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民工工资拖欠,老板逃跑,怎么办? |
释义 | 老板突然消失,建议收集老板身份信息并申请劳动仲裁。收集财产信息可申请财产保全,帮助要求工资。紧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最好多人集体申请,处理时限短。生效的仲裁裁决书可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变卖资产支付工资。同时可主张经济补偿金。工资拖欠30天违法,可向法院申请支付令。劳动纠纷处理机构有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 法律分析 老板突然消失了,建议你们收集有关老板的身份信息,并考虑申请劳动仲裁。 2、收集老板的财产信息,然后申请财产保全,有助于你们要工资。 3、抓紧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有多人的权益受到侵害,最好是多人集体申请。因为,集体争议案件处理时限短(十五天),仲裁委员会受理后可缺席仲裁。 4、你们可以拿生效后的仲裁裁决书直接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可以对被执行者的固定资产进行变卖,根据法律规定,变卖后的资金第一顺序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 5、同时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 一、拖欠工资多久算违法 工资拖欠三十天是违法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二、劳动纠纷的处理机构有哪些 1、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是在企业职工代表大会领导下,负责调解本企业内劳动争议的群众组织。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企业行政代表和企业工会委员会代表组成。职工代表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推举产生,企业行政代表由企业行政方面指定,工会代表由企业工会委员会指定。调解委员会主任由调解委员会在其成员中选举产生,其办事机构设在企业工会。没有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调解委员会的设立及其组成,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协商决定。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不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处理劳动争议的专门机构。县、市、市辖区设立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处理本行政区域的劳动争议。设区的市、市辖区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范围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代表、工会代表、政府指定的经济综合管理部门的代表组成,主任由劳动行政部门的负责人担任。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是劳动争议处理的必经程序。 3、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也担负着处理劳动争议的任务。劳动争议当事人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予以受理。 结语 老板突然失踪,建议员工们尽快采取行动,收集有关老板的身份信息和财产信息,申请劳动仲裁和财产保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有多名员工的权益受到侵害,可以考虑多人集体申请仲裁。仲裁裁决书生效后,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同时,也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劳动纠纷的处理机构包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二条 【服务期】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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