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不可以迟到的,否则后果严重。旁听人员迟到不允许进场。参加诉讼双方短时间迟到的,后果不大。被告迟到较长时间,法庭将按缺席审理,对原告提出的证据全部采纳视同被告对原告的请求没有异议;原告迟到较长时间,可当成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按撤诉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