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一房二卖不可以随便终止。有效合同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履行合同,交付房屋。可撤销合同的买受人与无效合同的买受人在知道之日起一年内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要求出卖人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其利息,并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