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进行手机采集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派出所进行手机采集是核实被取保候审人身份的正常采集。根据规定,人民检察院决定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后,将相关材料交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应立即核实被取保候审人身份,并通知派出所执行。派出所负责监督考察被取保候审人,并向县级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报告执行情况。 法律分析 派出所进行手机采集,是核实被取保候审人的身份以及相关材料的正常采集。根据《关于适用刑事强制措施有关问题的规定》规定: 1、第一条: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应当在向犯罪嫌疑人宣布后交由公安机关执行。 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保证人担保形式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法律文书和有关案由、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保证人基本情况的材料,送交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同级公安机关。 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保证金担保形式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核实保证金已经交纳到公安机关指定的银行后,将有关法律文书、有关案由、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的材料和银行出具的收款凭证,送交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同级公安机关。 2、第二条:公安机关收到有关法律文书和材料后,应当立即交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县级公安机关执行。负责执行的县级公安机关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核实被取保候审人、保证人的身份以及相关材料,并报告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后,通知犯罪嫌疑人居住地派出所执行。 3、第三条:执行取保候审的派出所应当指定专人负责对被取保候审人进行监督考察,并将取保候审的执行情况报告所属县级公安机关通知决定取保候审的人民检察院。 拓展延伸 取保候审中手机采集的法律依据和程序 取保候审中手机采集的法律依据和程序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和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根据法律规定,当公安机关在取保候审期间需要手机采集时,应当依法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并经法院批准后进行采集。程序上,公安机关应当向被采集手机的持有人出示采集许可证,并依法履行采集程序,确保采集过程合法、公正、透明。被采集手机的持有人有权要求出示采集许可证,并可以在采集过程中提出异议。公安机关应当根据法律规定和法院批准的范围进行手机采集,确保采集行为符合法律规定,保护被采集手机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结语 手机采集在取保候审中的程序和法律依据严格规定,旨在核实被取保候审人的身份和相关材料。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必须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并获得批准后,才能进行手机采集。在采集过程中,公安机关应当合法、公正、透明地履行采集程序,并确保被采集手机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被采集手机持有人有权要求出示采集许可证,并在采集过程中提出异议。派出所应当指定专人负责监督考察被取保候审人,并向上级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报告执行情况。在实施手机采集时,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确保程序合法、权益有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二节 取保候审 第八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 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以及提请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依法取保候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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