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著作权人的人身权是否可以转让 |
释义 | 著作人身权不能转让。著作人身权,又称著作精神权利,指作者对其作品所享有的各种与人身相联系或者密不可分而又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是作者通过创作表现个人风格的作品而依法享有获得名誉、声望和维护作品完整性的权利。 人身损害赔偿的权利可否转让 涉及人身伤害的是没有办法转让的,但是索赔的权利可以由近亲属代替。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只有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抚养义务的被抚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才有权利向致害人要求损害赔偿,法律并未赋予其他主体在各种债权中的请求权。 人身损害赔偿权可否转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能依法请求赔偿的“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可见,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只能由特定人享有,不可以转让。 软件著作权人的权利包括哪些 大家都知道,文字作品的作者享有发表权、复制权、发行权等著作权。与之相同的,制作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人也想有相同的权利,主要的权利种类有: (一)发表权,就是说软件制作者有权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开发者身份,在软件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就是对软件进行增补、删节,或者改变指令、语句顺序的权利; (四)复制权,意思是将软件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五)发行权,是说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六)出租权,就是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软件的权利,但是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七)信息网络传播权,是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软件的权利; (八)翻译权,就是说将原软件从一种自然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自然语言文字的权利等。 人身损害可否追偿 可以追偿。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人身侵权可否仲裁 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如果双方达成了仲裁协议的,可以申请仲裁解决人身侵权纠纷。《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三条,下列纠纷不能仲裁:(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第四条 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第五条 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该内容由 谷祥喜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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