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查封房产后怎么执行 |
释义 | 法院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对查封房产进行拍卖。 一、唯一一套住房可执行的3个条件 唯一一套住房可执行的3个条件如下: 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执行依据确定被执行人交付居住的房屋,自执行通知送达之日起,已经给予三个月的宽限期,被执行人以该房屋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的必需品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被执行人死亡抚恤金能执行不 被执行人死亡抚恤金是不能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品,被执行人所得的勋章及其他荣誉表彰的物品。 三、农村自建房可以强制执行吗? 可以。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245条,人民法院查封、扣押财产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单位或者财产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当派人参加。对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执行员必须造具清单,由在场人签名或者盖章后,交被执行人一份。被执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他的成年家属一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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