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福州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缓缴审核办理材料 法律问题 |
释义 | 法律分析: 1.单位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单位授权委托书; 3.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全体职工大会)同意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决议书原件; 4.具有法定资格的审计机构出具的上年度单位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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