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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交通事故处理的期限是多久
释义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力、非机动车,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30日内提供被扣留机动车的合法证明)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逾期不来接受处理,并且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拍卖,非法拼装的拆除,达到报废标准的报废,涉及其它违法犯罪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条 、第三十二条 、第三十三条 、第八十四条 、第九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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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4 11:2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