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肇事当事人须如实反映事故发生的经过,按现场处理民警预约的时间到大队事故中队办理有关手续。 (二)提供本方和对方维修车辆的保险委托手续。 (三)视事故损失情况交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如属本市行政事业单位和部分企业单位提供担保后,经主管领导或法人代表加签意见可减免保证金)。 (四)事故中队政务组办理车辆放行、交费、交纳保证金手续。 (五)带齐车损报告(经保险公司核定)、照片、维修发票、拖、停车费票据等,到经办民警处办理结案手续。 一、有人受伤的交通事故如何处理 (一)肇事车方须知 1、如实诉述事故发生的全过程,按现场处理民警预约的时间到我队办理有关手续。 2、提供车辆保险委托手续。 3、提供伤者证件、本市区级以上人民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交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经车辆经检验后办理放行手续。 4、须定期(按疗程)7天内向交警部门反应伤者治疗情况(凭医院证明) 5、伤者治愈出院后,凭出院证明书到调解组办理法医检验。 6、带齐医院结帐单据、法医鉴定书、出院证明书、车辆估损报告等前来办理结案手续。 (二)伤者须知(经鉴定属六-十级伤残的) 1、提供当事人(指受伤者)书面委托书。 2、提供委托人及受委托人(可用复印件)。 3、单位证明、工资证明、医院护理证明、交通费用票据、护理人员身份证明、工资证明。 4、经鉴定伤残(属一-五级)的伤者,需到当地政府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家庭供养证明并加盖印章,提供及被抚养人身份证明、户口簿、结婚证等。 5、被抚养人当中如有丧失劳动能力或残疾者,须提供县以上专科医院证明材料,并办理公证手续。 交通事故中要是没有人员受伤的话,可以说是万幸的,并且在现实生活中也是很少见到的,因此不少人其实并不知道应该怎么处理无人受伤的交通事故比较好。要是无法正确的进行处理,不能事故得不到很好的解决,同时还有可能引发其他的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