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发生交通事故被对方起诉了怎么办 |
释义 | 交通事故对方进行起诉的话,积极准备证据进行庭审即可。以下是需要注意的事项: 1、因为现在是对方起诉,保险公司的律师会核定对方要求的合理部分提出异议的,不管怎么样,核定损失是法院和保险公司的事情,官司也是保险公司和伤者在打。 2、是否出庭都没有关系,法院的判决他不服可以上诉,但一旦终审就有执行的义务。 3、二次治疗费用可以等实际发生了以后再打官司,可以把保险公司列为第二被告,没有影响。 4、交强险额度内的费用全额承担,交强险以外的费用,按责任比例55的话,对方是非机动车赔偿比例就是6:4,赔偿责任由商业三责险全额承担,只要是因为交通事故造成的费用,保险都应当承担,不是交通事故造成的费用,没有承担义务。 5、伤者会提出医疗费、误工费等的证据,此阶段是伤者举证,保险公司如果认为不合理,承担举证责任,法院的职责就是核定这些举证是否可以采信,然后判决可以采信的部分由保险公司赔偿。 一、开车撞人后怎么处理 开车撞人后的处理步骤如下:撞车后的第一反应:打电话1、如果发生了有人员受伤的事故,第一时间打120叫救护车,然后再打电话112报交警。2、责任明确的无人伤事故可以先移动车子到路边不要影响交通,按快速处理流程处理。在移动前用手机或相机把第一现场拍下来,注意要把两个车的牌照拍出来,整车和路面情况一起拍。3、如果有人伤如果有人伤的,一定保留第一现场,人伤严重的要先协助抢救伤员,打120急救电话。如果对方轻伤的,可能需要事故双方去医院检查治疗。4、保险公司一般110到现场处理很简单的,需要120的他们会做好份内事情,你报案后,保险公司不一定来现场。除非重特大事故,因为可以去交警队调现场照的,一般小事情保险公司定损员可以当场出定损单,大点的一般都要改天在汽修厂拆解定损。5、要注意责任分担和赔偿费的协商。首先你需要明白交强险部分是只要涉及到责任就要全额赔偿,次责和全责后果是一样的。误工费,只赔由于病假而造成的收入减少部分,不是对方想说多少就多少的,超过1600是需要提供纳税证明的,如果对方提供不出纳税证明那么只能按行业最低标准赔偿。还有一个需要注意的,在交警队协商的时候,如果对方伤者年龄在18周岁以下,60(女50)周岁以上是没有误工费的,你不需要赔偿。营养费,没有评到1-10级伤残是不需要赔偿的。交通费,如果需要赔偿,那么是按照公交车标准赔偿。精神损失费,必须经过司法途径才可以认可赔偿,否则你可以直接拒赔。6、怎么把赔偿降到最低要想最大程度地降低交通事故对自己造成的损失,工作就不能单单做在发生事故以后。如今机动车商业保险越来越发达,有车一族在平日就应多了解一些适合自己爱车的保险。我们都知道,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额十分有限,如果你撞倒的受害人损害严重,不一定能全额赔偿,这时投保一份较大保额的“商业三者险”就能发挥很大效用。 二、没有保险的车出车祸怎么赔偿 没有保险的车出车祸赔偿方式如下: 1、交强险是强制保险,机动车辆没有投保交强险,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存在过错。 2、机动车辆没有投保交强险,直接给受害人的经济造成损失,该部分损失依法应当由机动车方承担。在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只要投保车辆一方负有事故责任,不管事故责任大小,均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由于机动车辆不依法投保交强险的违法行为,使受害人不能从保险公司得到交强险范围内的全额赔偿,直接给受害人的经济造成损失,该部分损失依法应当由机动车方承担。 3、未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应当在交强险赔偿范围内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超出部分再按事故责任划分赔偿比例,这种赔偿方法,在全中国都是统一的,得到了全国人民,全国法院的一至认可。 4、如果不判决机动车方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就等于变向支持违法。机动车辆投保交强险,发生交通事故后,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超出交强险赔偿范围的,再按事故责任划分赔偿比例。机动车方不承担交强险赔偿范围内的赔偿责任。 车子被撞坏后对方全责,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所有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车辆出事故后,不要移动车辆,应该先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会派定损人员前来定损,根据定损结果进行赔偿: 赔偿项目: 包括被保险车辆由于保险责任事故造成损坏而产生的修理费用,以及对车辆采取的合理的施救,保险车辆失去正常行使能力情况下拖运费。 在抢救过程中使用他人(非专业消防单位)的消防设备所消耗的合理费用因抢救而损坏他人财产,应该由被保险人承担的部分。 非雇佣拖车在拖运途中发生意外事故,导致保险车辆损失扩大的部分及保护措施所支出的合理费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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