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女婿一般不可以继承岳母的遗产,如果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对岳父母的财产有继承权,能继承岳父母的遗产,并能作为岳父母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与第一顺序继承人平等均分割遗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抚养能力和有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