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3年关于二次入伍的规定 |
释义 | 二次入伍指的是退出现役、返回地方的退役士兵再次加入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二次入伍的基本条件包括:1、退伍后被编入预备役或者民兵后,战时所在部队转入现役。 2、战时国家动员适龄公民入伍,和平时期退伍后因有专业技术可能再次被征召入伍,在地方考取军校被录取的 确认资格:报名时需要提供原来服役的证明文件、个人身份证明材料、体检报告等相关材料,经过组织审核确认资格后方可入伍。入伍流程:与初次入伍类似,二次入伍需要进行统一的体检、政治审查、入伍教育、服役安置等程序,但入伍方式可能不同,如军官、士官等。服役期限:二次入伍人员服役期限为1-3年,根据岗位需要和个人意愿确定,但不得超过当年度招收时间。 以上是您问题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十八条现役士兵包括义务兵役制士兵和志愿兵役制士兵,义务兵役制士兵称义务兵,志愿兵役制士兵称士官。 第十九条 义务兵服现役的期限为二年。 第二十条 义务兵服现役期满,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经团级以上单位批准,可以改为士官。根据军队需要,可以直接从非军事部门具有专业技能的公民中招收士官。 士官实行分期服现役制度。士官服现役的期限,从改为志愿兵之日算起,至少三年,一般不超过三十年,年龄不超过五十五周岁。 士官分级服现役的办法和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的办法,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 第二十一条 士兵服现役期满,应当退出现役。因军队编制员额缩减需要退出现役的,经军队医院诊断证明本人健康状况不适合继续服现役的,或者因其他特殊原因需要退出现役的,经师级以上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出现役。 士兵退出现役的时间为部队宣布退出现役命令之日。 该内容由 姚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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