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水土流失“两区”是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的简称。水土流失“两区”的划分,主要目的是为水土保持工作分类指导提供依据,即在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主要采取以预防保护和生态修复为主的对策,而在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主要采取实施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工程的对策,以避免水土保持工作的盲目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据水土流失调查结果划定并公告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对水土流失潜在危险较大的区域,应当划定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对水土流失严重的区域,应当划定为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