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政府购买是仅限于政府需求方面的支出,有政府消费需求支出,政府需求的进口购买支出。而财政支出除上述几项外,还包括政府转移支付的支出,政府投资需求支出,对某些企业、事业扶持或鼓励性的直接补贴或无息贷款的贴补利息的支出等等。它们的关系是:政府购买的支出也属于财政支出的范畴,但区别是前者仅是政府的需求,而后者所列则属于社会性支出。 政府支出(Government expenditure),是指整个国家中各级政府支出的总和,由具体的支出项目构成,主要可以分为政府购买和政府转移支付两类。 政府购买性支出直接表现为政府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活动,包括购买进行日常政务活动所需的或者用于国家投资所需的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如政府各部门的事业经费,或政府各部门的投资拨款。政府转移支付是政府在社会福利保险、贫困救济和补助等方面的支出,与政府购买不同,政府转移支付直接表现为资金无偿的、单方面的转移,它所体现的是政府的非市场性再分配活动,不存在相互交换。 购买性支出是通过支出使政府掌控的资金与微观经济主体提供的商品和服务进行交换,政府直接以商品和服务的购买者身份出现在市场上,因而对社会的生产和就业有直接影响,并且是间接地影响着分配;而转移性支出则是通过支出过程使政府所掌控的资金转移至领受者手中,是资金使用权的转移,即资金转移后,已经脱离政府控制,因此这种支出直接影响收入分配,但对于生产和就业的影响却是间接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政府收支行为,强化预算约束,加强对预算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保障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