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仲裁公司如何处理员工劳动仲裁申请? |
释义 |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劳动仲裁活动中应按法律规定通知公司:受理申请后五日内通知被申请人,收到申请后五日内通知申请人,受理申请后五日内通知双方仲裁庭的组成情况,开庭前五日通知双方开庭日期和地点。调解成功的调解书没有时间限制,裁决书应在受理申请后四十五日内送达公司,若案情复杂可延长期限但不超过十五日。 法律分析 公司参加劳动仲裁活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以下情节应当按法律规定通知公司: 1、公司作为申请人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且书面通知公司。 2、公司作为被申请人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公司。 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包括公司和劳动者。 4、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包括公司和劳动者。 5、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调解成功的,调解书送达没有时间限制。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6、仲裁庭作出裁决的,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并且将裁决书送达公司;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拓展延伸 劳动仲裁程序:员工申请如何被劳动仲裁公司处理? 劳动仲裁程序涉及多个步骤,以确保公正处理员工的劳动仲裁申请。当员工提交劳动仲裁申请后,劳动仲裁公司首先会进行初步审核,核实申请的合法性和时效性。接下来,公司会通知雇主,并要求其提供相关证据和答辩意见。劳动仲裁公司会组织调解会议,希望通过协商解决争议。如果调解无果,公司将进行正式的仲裁听证,双方可以陈述自己的观点和提供证据。最后,劳动仲裁公司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证据,做出公正的仲裁决定。这个决定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遵守。劳动仲裁程序的目的是保护员工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公平。 结语 劳动仲裁程序确保公正处理员工劳动争议申请,保护员工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稳定和公平。根据法律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不同阶段向公司发出通知,包括受理申请、调解情况、开庭通知和裁决书送达等。劳动仲裁程序经过多个步骤,包括初步审核、调解会议和正式听证,最终做出公正决定。这个决定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遵守。劳动仲裁程序旨在维护劳动关系的平衡和公正,确保员工权益得到合理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 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二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五条 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二条 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 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 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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