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无效合同本身就是无效的,不具有法律效力,不存在解除一说。 合同无效的情形: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 (1)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 (2)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3)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因生理性醉酒导致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不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2、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4、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具有《民法典》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6、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