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出纳员挪用公款,涉嫌犯罪的可能面临两种处罚,如果是公司属国有性质,构成挪用公款罪。如果公司是非国有性质,则构成挪用公司资金罪。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且符合下列情况的,会面临刑事追究:1、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5000元至1万元以上的。2、挪用公款数额在2万元至3万元以上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3、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3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还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三条 挪用特定款物罪,是指违反特定款物专用的财经管理制度,挪用国家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行为。 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