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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违章停车拍照怎么处罚
释义
    违章停车电子拍照处罚标准及处理流程。罚款200元以内,违章停车需确认驾驶人不在车内,电子眼拍摄较少使用。处理流程:查询违章信息,核对无误后缴纳罚款。处理点根据拍摄方式确定,当事人出示证件查询处理通知书并签名生效。交通违章停车罚款100元,车辆被拖移至其他地点,同时扣3分。公安机关不收拖车费,告知停放地点。
    法律分析
    违章停车电子拍照处罚标准是: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处理流程是首先查询罚单、核对处罚信息无误、缴纳罚款。
    一、违章停车电子拍照处罚标准
    违章停车电子拍照处罚标准是罚款200元以内。
    违章停车由于需要确认驾驶人不在车内,所以很少会使用电子眼进行拍摄。如果是电子眼拍到的话一般是指挥中心的专项行动或者停车地点严重阻碍交通通行,很可能处罚标准不是按照违停处罚。如果处罚名称确定是违停的话,罚200不扣分。
    二、违章停车电子拍照处罚怎么处理
    违章停车电子拍照处罚的处理流程是:
    第一,通过查询确认自己的交通违例行为是电子眼拍摄的交通违例行为,方可选择任一处理点接受处理。如果是流动电子警察,即路面执勤民警用相机或摄像查处的,必须到执勤民警所属大队违例处理点接受处理。
    第二,依法要求接受处理的是交通违例的当事人或车主。当事人出示行驶证、驾驶证方可查询、打印违例处理通知书。
    第三,当场核对违例通知书各项条款、指标,确认无误后才可以签名。违例当事人或车主代办者需在相应位置签名,一经签名认可,法律上即时生效。
    第四,要妥善保存交款单。
    三、违章停车电子拍照处罚的规定
    交通违章停车处罚规定为:已经影响到交通且驾驶人不再现场的,罚款一百元同时车辆会被交警拖移至其他地点。除此之外还会被扣三分。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第三条第八项的规定,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一次记3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结语
    违章停车电子拍照处罚标准为罚款20元以上200元以下,并可拖移车辆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停放。处理流程包括查询罚单、核对处罚信息、缴纳罚款。违章停车电子拍照处罚需确认驾驶人不在车内,一般不扣分。处理流程包括确认违例行为、出示证件查询违例通知书、核对并签名、保存交款单。违章停车处罚规定为罚款100元且车辆被拖移,同时扣3分。请遵守交通规则,确保道路安全。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四章 行政强制措施适用 第二十九条 对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核定乘员、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消除违法状态:
    (一)违法行为人可以自行消除违法状态的,应当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自行将超载的乘车人转运、将超载的货物卸载;
    (二)违法行为人无法自行消除违法状态的,对超载的乘车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联系转运;对超载的货物,应当在指定的场地卸载,并由违法行为人与指定场地的保管方签订卸载货物的保管合同。
    消除违法状态的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违法状态消除后,应当立即退还被扣留的机动车。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四章 行政强制措施适用 第三十条 对扣留的车辆,当事人接受处理或者提供、补办的相关证明或者手续经核实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及时退还。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实的时间不得超过十日;需要延长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至十五日。核实时间自车辆驾驶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提供被扣留车辆合法来历证明,补办相应手续,或者接受处理之日起计算。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收集证据需要扣留车辆的,扣留车辆时间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有关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修正):第二章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设定 第十六条 除法律、法规、规章外,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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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15:2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