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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医院发生的医疗事故,由哪个行政部门主导处理
释义
    法律分析:一、发生医疗事故应该由什么部门处理
    发生医疗事故的,应该由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卫生行政部门调解,难以确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的,可以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机构鉴定。若当事人无法协商一致的,患者也可以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诉。首先,进行协商处理。在协商争议时,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再有有争议时,对结果不服的,在接到鉴定报告书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申请重新鉴定。或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二、发生医疗事故应该注意什么
    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一)医疗事故等级;
    (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无论是何种类型的医疗事故,对于患者以及公民的人身权益的损害都是十分严重的,此时在遇到医疗事故的纠纷的处理的时候,一定要严格的按照法定的标准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51号《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三条
    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报告;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本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报告,并向患者通报、解释。
    第十四条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发生下列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医疗机构应当在1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一)导致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
    (二)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
    (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发生或者发现医疗过失行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防止损害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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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8:2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