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检宣传口号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1、树立优生意识,预防出生缺陷; 2、普及优生科学知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减少出生缺陷发生风险,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3、自觉参加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预防出生缺陷的发生,事关家庭幸福国家未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