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时间 |
释义 | 支委会决议形成的当日即为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时间。提交入党申请后1个月内党组织派人谈话,递交申请书6个月后可确定为积极分子,积极分子培养1年后可确定为发展对象,发展对象1个月内要讨论是否转为预备党员,预备党员培养1年转正。 一、拓展 由于入党申请人的情况各不相同,党组织对其培养教育和考察需要一定时间,因此,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对从接受入党申请到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时间要求未作出具体规定。实际工作中,各地各部门对这个时间要求的掌握也不一样。为加强对入党申请人的培育和考察,进一步端正他们的入党动机,一般情况下,入党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六个月以上、具备入党积极分子条件的,才可被推荐和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二、入党积极分子的含义 入党积极分子,主要是指那些已经向党组织正式提出入党申请,经党小组(共青团员经团组织)推荐、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大会研究确定作为发展对象进行有计划培养的人员。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步骤是:提交申请;党支部推荐;支部与申请人谈话;党员与非党员投票;召开支部会从申请人中确定积极分子,并报批上级党委;党委批准确定,正式进入考察期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考察期为一年。 申请到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是没有严格时间规定的,只要单位负责这项工作的人积极到上级党委争取并例行相关程序就可以,即使填写了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很长时间,也未必会成为预备党员,这要取决于党委的发展计划和是否分配给你们单位预备党员的名额。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第十三条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 第七条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 第八条在入党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当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下同)研究决定,并报上级党委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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