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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是否一定要去被告所在地
释义
    法律分析:离婚不一定要去被告所在地,具体情况如下:
    1、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一般是去被告所在地起诉;
    2、但是如果被告下落不明,失踪的,原告也可以在自己户口所在地的法院进行管辖,法院会依法审理。
    诉讼离婚程序:
    1、提起诉讼申请;
    2、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受案后,向另一方发出传票;
    5、由法院进行调解;
    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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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0:1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