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犯罪构成有哪些分类 |
释义 | 犯罪构成分类有四个方面包括犯罪主体、犯罪的主观方面、犯罪的客观方面、犯罪客体;犯罪构成是指对行为的性质及其社会危害性具有决定意义,而且是该行为成为犯罪所必需的那些事实特征。 一、发生了交通事故就是犯罪吗 发生了交通事故不一定就是犯罪,要看造成的损害程度。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交通肇事罪是一种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根据我国刑法理论,任何一种犯罪的成立都必须具备四个方面的构成要件,即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和犯罪主观方面,所以,我们仍用犯罪构成的四要件说来阐述交通肇事罪的特征。即交通肇事行为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其唯一判定标准是该罪的犯罪构成。 二、强奸罪犯罪构成是什么 强奸罪的犯罪构成是: (1)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即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犯罪对象是女性。 (2)犯罪客观方面 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乘机实行奸淫的行为。 (3)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年满十四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女性能否成为强奸罪的犯罪主体有待进一步明确。 (4)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奸淫的目的。 三、运输毒品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运输毒品犯罪构成要件如下:一、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和人民的生命健康,对象是毒品;二、在客观方面上表现为行为人进行运输毒品的行为;三、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犯罪主体;四、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第六十一条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