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事故责任人怎样处罚 |
释义 | 根据法律规定,对于医疗事故的直接责任人按以下标准处罚。 (1)一级医疗事故:全院通报批评;当事人暂停1年执业活动。 (2)二级医疗事故:全院通报批评;当事人暂停半年执业活动。 (3)三级医疗事故:全院通报批评;当事人暂停3个月执业活动。 (4)四级医疗事故:全院通报批评;当事人暂停1个月执业活动。 (5)严重医疗差错:全院通报批评;当年不得晋升专业技术职称。 (6)一般医疗差错:全院通报批评。 一、医疗纠纷处理应急预案有哪些 1、组织医患双方宣传《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关于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三条途径: ①由医患双方协商解决; ②由当事人向卫生局提出申请,卫生局委托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③由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同时积极引导医患双方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是走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并组织医患双方当场封存病历资料和药品等实物,由医患双方共同签字见证。 人有死亡的,要把尸体解剖的重要性及时限(常温下48小时内,冻存条件下7日内)明确告诉患方,以便为鉴定提供重要物证; 2、医疗纠纷由医患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或是经人民法院调解、判决解决的,医疗机构应当自协商解决之日或是调解、判决解决之日起7日内向院卫生局作出书面报告,并附具协议书或是调解书、判决书; 3、依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对发生医疗事故的科室和当班责任人作出行政处理; 4、院办接到科室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要组织全院力量及时采取必要的医疗救治措施,防止损害后果扩大。 二、医生遭到投诉有啥后果 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发生医疗事故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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