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地方教育附加税率是根据《教育法》和财政部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由地方政府决定征收的地方政府性基金,征收标准为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和消费税税额的2%。 法律分析 地方教育附加的税率,是地方政府根据《教育法》和财政部有关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可以决定开征的属于地方政府性基金。方教育附加征收标准统一为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和消费税税额的2%。 拓展延伸 地方教育附加税的适用范围和计算方法是什么? 地方教育附加税是指根据地方政府的规定,对纳税人的应纳税所得额进行附加征税的一种税收。其适用范围包括个人和企业的所得税。具体计算方法是根据适用税率和纳税人的应纳税所得额进行计算。税率的具体数值由地方政府决定,根据不同地区的教育经费需求和财政状况可能有所不同。一般而言,地方教育附加税税率会根据纳税人的所得水平而有所差异,高收入者可能需要缴纳更高的税率。纳税人需要根据相关法规和规定,按照规定的税率和计算方法,计算并缴纳相应的地方教育附加税。 结语 地方教育附加税是地方政府根据法律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决定征收的一种地方政府性基金。该税项以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和消费税税额的2%为征收标准。纳税人需按规定税率和计算方法,计算并缴纳相应的地方教育附加税。这一税收方式有利于满足地方教育经费需求,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15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 第十四条 国务院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依照本法的原则,对取用地表水或者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试点征收水资源税。征收水资源税的,停止征收水资源费。 水资源税根据当地水资源状况、取用水类型和经济发展等情况实行差别税率。 水资源税试点实施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国务院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五年内,就征收水资源税试点情况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并及时提出修改法律的建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15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十一条 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稽查、行政复议的人员的职责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