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预售许可证要什么材料 |
释义 | 法律分析:房屋预售方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房屋预售虽然是一种可行的销售方式,但如果管理不善,极易导致投机行为,损害消费者的正当权益。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身份证件、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 3、签署合同所使用的公章印鉴及法定代表人和代理人的签名样式; 4、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 5、《房地产权证》(已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 6、出售合同(草本); 7、市房地局对交付房屋测定的实际建筑面积凭据; 8、房屋使用公约、物业管理服务公约。 法律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第七条开发企业申请预售许可,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复印件)及资料: (一)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表; (二)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四)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占工程建设总投资的比例符合规定条件的证明; (五)工程施工合同及关于施工进度的说明; (六)商品房预售方案。预售方案应当说明预售商品房的位置、面积、竣工交付日期等内容,并应当附预售商品房分层平面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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