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预售的条件及步骤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房屋预售的条件和步骤。房屋预售需要满足已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等条件。预售的步骤包括预售人领取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预售登记、同预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和房屋交付后办理产权登记。 法律分析 一、房屋预售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首先,已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此项规定是商品房预售的基础。 第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此项规定是房屋开工建设的前提。城市任何建设项目都得置于城市的总体规划之下,房屋建设也不例外。房地产开发企业只有在其建设项目符合城市规划,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才能开工建设。 第三,按提供预售的房屋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此项规定是房屋预售的关键性问题。 第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二、房屋预售的步骤是: 第一,预售人领取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二,预售人办理预售登记,领取预售许可证; 第三,预售人同预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 第四,预售合同登记备案; 第五,房屋交付后,办理产权登记。 拓展延伸 房屋预售条件是什么? 房屋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买受人,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房屋预售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包括: 1.土地使用权证书: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持有土地使用权证书,且该证书载明土地用途为住宅开发。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且该证书载明该项目为住宅开发。 3.施工许可证: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持有施工许可证,且该证书载明该项目为住宅开发。 4.预售许可证书: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持有预售许可证书,且该证书载明该项目为住宅开发。 5.商品房预售合同: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与买受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且该合同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如果房地产开发企业未满足上述条件,或者预售的房屋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那么预售行为将无效。此外,商品房预售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得损害买受人的合法权益。 结语 房屋预售需要满足四个条件,分别是已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按提供预售的房屋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预售的步骤包括预售人领取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预售登记、同预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和房屋交付后办理产权登记。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5条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4)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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