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答: 自2018年起,天津市开始实施积分落户政策。想要申请天津积分落户,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 居民身份证及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2. 社保缴纳证明(包括社保卡或社保缴费凭证);3. 税务缴纳证明(社保和税务缴纳证明可到当地社保局和税务局查询打印);4. 近6个月的社保或个税缴纳记录(如果没有社保或个税,需要提供无社保或个税证明材料);5. 近3个月的个人信用报告(可以到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查询);6. 学历证明(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7. 相关职业资格证书。需要注意的是,不同人才类别所需提供的材料可能会有所不同。比如,硕博研究生需要提供学位证书、毕业证书、论文等相关材料。 【法律依据】: 《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试行)》第十条 取得积分落户资格的人员,应在落户办理阶段向区指定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系统打印的《积分落户申请表》《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二)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及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 (三)需随迁未成年子女的,提交随迁子女的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及户籍地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凭证。档案审核按相关规定办理,有档案人员提交进京后存档机构开具的同意接收函,无档案人员应出具无档案诚信声明(模板见附件1)。上述材料经区指定部门审核无误后报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经审查发现问题的,取消已取得的积分落户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