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身份证去派出所还是公安局? |
释义 | 办身份证要去派出所。 一、地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或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 二、所需材料: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采集人像信息。 三、费用:每证40元。 1、申领人带本人居民户口簿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 2、经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采集人像信息(部分地区要求先采集照片信息,再带到户籍部门办理身份证,需要咨询当地户籍部门)。 3、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导登记表》。 4、核对资料无误,录入公民指纹信息。 5、缴纳证件工本费(具体以当地户籍文件为准,首次办理或者过期补办工本费大约20元、丢失补领工本费大约40元)。 6、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导登记表》之日起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30日。 一般来说,办理居民身份证件通常应当到当地辖区派出所去办理。如果地区的派出所由于其所内的设备故障、联网联不上或者其他的一些原因,则可以到区的公安局进行办理,具体的可以到当地派出所询问。另外,还可以到政务便民服务中心,及人口与出入境服务大厅等地去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八条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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